无锡中院增强专项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作者:赵正辉 发布时间:2008-01-22 浏览次数:592
本网无锡讯:“和谐司法能力要经得起各种复杂情况的考验,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司法活动全过程。”日前,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荣庆在全市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动员会上提出“五结合”,努力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和谐司法能力。
无锡法院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和精心筹划的基础上,提出专项教育活动要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给合、与贯彻“两会”精神相给合、与平时的司法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年终总结和谋划新年度工作相给合。全体法官热烈讨论了“彭宇案”,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吸取教训,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和不足。大家一致认为,虽然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达到55.3%,涉诉信访逐年大幅下降,属全省最低,但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必须在提高和谐司法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落到实处。
为了巩固教育成果,全市两级法院着手制定和完善调解、信访和司法援助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