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三个坚持”加强未成年犯帮扶帮教工作
作者: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1-16 浏览次数:705
本网徐州讯:“感谢法官给了我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争取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18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向法官们庄严承诺。这是发生在云龙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上的一幕。
近日,云龙法院少年庭邀请铜山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及铜山县张集、汉王、徐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召开座谈会,共话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年来的情况和体会,并有18名参加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缓刑人员参加座谈。
云龙法院少年庭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一直坚持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未成年犯再次失足,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云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重塑人生。为将帮教工作落到实处,该院通过“三个坚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坚持做好缓、管、免三类人员的定期回访考察工作,使该项工作形成了制度。云龙法院始终坚持把未成年犯庭审后的帮教工作做实做细,为他们建立了回访考察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同时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落实监管人员,实行定期回访考察,并要求缓刑未成年犯每季度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此外还定期召开座谈会,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每半年到部分缓刑犯家中或居委会、派出所召开一次回访考察碰头会;对被判处缓刑的在校生,还定期到其所在学校了解情况,有效保证了缓刑未成年犯都能够平安顺利地度过缓刑考验期,杜绝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可能性。
二是坚持信息反馈制度。该院通过定期对少年审判实践工作的总结,及时将不同时期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趋势、特点、原因及预防工作的建议反馈给政府、学校、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措施,为各相关部门共同搞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
三是坚持为未成年犯创造回归社会的条件。未成年人犯罪后如何重新回归社会一直是审判后的难题,该院多年来一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问题后排除各种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尽可能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近年来,该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热爱全力挽救未成年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在他们的耐心教育和鼓励下,一批失足少年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扬起了人生的信念,在学习上取得了进步,在工作中回报着社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认真地走着每一步。截至目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犯无一例重新犯罪,并帮助多名未成年犯重返校园,实现了他们的人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