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19上午,丰县法院参加述职述廉的6名党组成员和21名中层干部郑重作出五项廉政承诺。

五项廉政承诺的内容是:一是带头遵守法律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肃执法,秉公办案,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带头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审查任用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对向党组成员跑官要官的坚决回绝,给予严肃批评并在党组讨论干部问题时公开说明。三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审判工作为个人牟取私利,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规定,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吃请送礼,不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四是遵守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科学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家中婚丧嫁娶一律不大操大办,更不借机敛财;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报告制度。五是不向律师介绍案件谋取私利,不接受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不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参与同法官职务不相称的任何活动。

通过此次公开述职述廉,增强了院领导及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参加述职述廉的同志纷纷表示履行自己的诺言,并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