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用好执行三项措施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1-09 浏览次数:414
本网苏州讯:临近春节,沧浪法院针对涉及赡养、抚养、人身损害、劳动权益等执行案件中老人、儿童、受害者、雇佣职工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采取三项措施提升执行质量。去年至今共执结此类案件86件,涉案标的共计612万元,有力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明确重点对象。划分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范围,包括拖欠工程款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农民工、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等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社保金、抚恤金的案件,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等可能影响申请执行人生产、生活的执行案件。
优先执行效率。以绿色通道的形式将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审判流程加快,最快速度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人员同样优先对此类案件进行办理。对其中影响重大的,采取院庭长督办方式,随时关注案件执行进展,召开庭室工作交流会,研究执行方式方法,加快执行节奏。
完备救助运行。严格遵照《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合理的用足、用好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对当事人提出的救助申请,经过执行人员填具初审意见,庭、院长审批,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程序集体研究后进行发放,使基金使用做到了透明规范。2007年至今共发放9.2万,切实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