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疏忽,车辆频频被撬,这让很多车主损失不小。今天上午,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车内物品的案子,犯罪嫌疑人 漆某 和邵某双双获刑,同时,法院支招如何停车防盗窃。

  2014年11月17日晚21时左右,受害人刘某等三人开着奥迪,酒后到涟水县涟城镇某KTV玩,下车随手将车门一关,直接上楼去消费。此时,正在寻找 作案 对象的 漆某 、邵某见来了辆奥迪车,心中一阵狂喜。等到已有醉态的刘某几人上了楼,便径直走到车旁,一拉车门,便打开了,窃得后备箱中的中华烟三条、梦3酒两箱。

  次日晚21时左右,镇江人朱某一家三口从连云港游玩回家的途中,入住阜宁的沿海世贸广场某快捷酒店。下车时,朱某忘记将副驾驶位置上的佳能数码相机随身带走。此时,漆某和邵某又看在眼里。

  等到半小时后, 漆某见是北京现代型车,找到该车型钥匙,未能打开。但看到车内的相机及笔记本电脑,不甘心空手,直接用起子撬开了车门锁,将后备箱中价值5000多元的财物悉数窃走。

  据犯罪嫌疑人 漆某 交待,近三成驾驶员并未将车门锁好,有的司机图省事,直接按下“锁车键”,也听到响声,其实并未真正上锁。 “每次天 作案时,总有三两车直接可以将车门拉开了。”

  经调查, 漆某 伙同邵某利用自制各车型钥匙,采取技术开锁、暴力撬门的方法,一个月内,在阜宁县、射阳县、涟水县、响水县连续疯狂作案 26起,价值25868元。其中,17、18日两天,共撬了12辆中高档轿车。

  小偷如此连连得手,这和车主的警惕性不高有关,随意停放车辆,贵重财物显眼所致。如何才能防范车内物品的失窃呢?

  阜宁县法院有法官提醒,下车时,应检查车门是否真的上了锁,拉拉车门,拍拍车子,并检查报警器响不响,遥控器灵不灵,直到真的锁上为止。同时,车辆在停放时,尽可能选择在有监控的地方,便于警方快速找到罪犯 作案 的证据,为破案提供可能。其实,车主一定不要将贵重的财物放在车上,这是防盗的王道。“即使不便随身带走,也要放在不易觉察的地方。因为,显眼的贵重财物是罪犯犯意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