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近日,经过连云港市两级法院法官的努力赣榆县青口镇刁庄村的9户农民全额拿到了土地转让款18万元。五年前王某等9人受让了村委会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后因政策调整,所购买的宅基地无法取得建设许可证而导致土地使用权无法移转,因此王某等人要求村委会返还转让款。由于该案涉及政策调整等复杂因素,法官们力克重重困难方使这起群体性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利益,也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各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这是该市法院主动将法院审判工作置身于跨越发展大局,积极促进了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司法工作模式的一个微小例证。2007年,该市两级法院审结的2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达53.76%72%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该市两级法院围绕市委的决策积极行动,立足审判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684件,审结33717件,同比分别上升8.829.31个百分点。东部沿海城区是该市加快发展的重点地区,市中院自今年初建立法院服务东部城区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全市法院审理的涉及东部城区发展的各类案件。做到统领协调处理事务、统一掌握司法尺度、统一调配审判力量。去年以来,该协调机构共在全市范围内对343件涉及东部城区发展的诉讼、执行案件采取指定管辖或交叉执行等法律手段妥善解决,保证了经济发展不在法院诉讼环节产生停滞。

同时,连云港中院注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展和谐司法新渠道,创设了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事纠纷,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种不和谐因素。近期专门邀请了公安、司法、妇联、劳动、消协等单位共同就如何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6部门共同出台的《关于在民事审判中进一步做好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后,人民法院已受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消费者权益纠纷等类型的民事纠纷,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都委托或邀请相关部门协助调解,截止目前全市共有4932件民事纠纷经委托或邀请协助调解解决,使纠纷得以迅速妥当的解决。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施两年多来,该市中院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使一批热爱审判岗位、法律知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成为法院的“编外法官”,经过不断的努力,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程序更规范,陪审补助经费到位,参与庭审案件不断增加,参与庭审的范围不断扩大,这批“编外法官”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人民法院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市七家基层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3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累计达2700余件,200711月份新浦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耕耘与收获紧密相连。只有融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才有生命力和战斗力;只有不断的贯彻和谐司法的工作理念,才能真正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定纠止纷的职能作用。连云港两级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不断地围绕大局促和谐,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