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作者:朱立龙 发布时间:2008-01-04 浏览次数:764
本网盐城讯:根据保密工作形势和上级法院对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
于伟东院长在宣传教育活动上强调,虽然2007年阜宁法院保密工作没有出现问题,不代表今后不会出现问题。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肖扬院长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批示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处理好审判工作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与审判秘密安全的关系,努力做到二个结合,即内部防范与外部防范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他强调要求各部门切实认清保密工作形势,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保密法规,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完善内部保密制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人,筑牢安全保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