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12-27 浏览次数:1002
本网淮安讯:淮阴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五项措施办好赡养案件,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2007年以来审结涉老案件29件,其中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设立便利措施。该院通过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合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实施调解策略。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该院主动到案发地、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为加大调解力度,法庭主动与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竭力解决困难。该院对被赡养人具备低保条件,而又未办理低保手续的,审判人员及时与乡、村干部及民政部门协调,提出司法建议,真正解决被赡养人的实际困难。
四是进行案后回访。该院对审结的赡养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基于一些调解内容不便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就通过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进行完善,及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融洽当事人的家庭关系。
五是加大执行力度。该院对少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孝之子,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法院缓收执行费,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及时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