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实行赡养案件回访受群众好评
作者:蒋新建 发布时间:2007-12-24 浏览次数:887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华山法庭针对近年来赡养案件增多的特点,在加大对赡养案件的调解力度的同时,建立起赡养回访制度,确保赡养案件的审判效果,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华山法庭在审理赡养案件时发现,虽然有些赡养案件经过庭审后达成调解协议或依法判决,但赡养义务人并没有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庭建立了赡养回访制度,定期到老人家中回访。并设立了赡养回访档案,利用节假日或办案机会对审结的赡养纠纷案件的老人进行回访。回访中向被赡养人了解情况,走访被赡养人周围的邻居、亲友等,以掌握相关情况,督促赡养义务人承担赡养义务,确保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得到履行。
在回访的同时,法官还帮助老年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村委会把解决涉老案件与当地创建文明户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回访制度的建立,解除了被赡养人的后顾之忧,取得良好的 社会效果良好,受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