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法院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助力临港产业区建设
作者:盛茂 宝玲 发布时间:2007-12-21 浏览次数:686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连云港丁字路兴建一物流园,共拆迁住户87户,签订拆迁协议后,其中86户居民已在协议期限内搬迁完毕。只余有陆某一家以安置费用太低为由,拒不搬迁。对于迫在眉睫的物流园建设来说,如果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必然会影响建设进度。陆某拒不搬迁的行为,引起开发区、连云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商请法院协助解决此事。
连云区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审判人员多次到拆迁现场做陆某的思想工作,从国家建设到个人利益,从法律效力到法律后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陆某同意搬出拆迁房屋。当天下午,陆某将房屋交给了拆迁单位予以拆迁。
此事的顺利解决,是连云区法院今年继解决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内佟圩公路桥段拆迁案件之后,为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的又一件涉及拆迁的案件,这也反映了连云区法院在辖区各项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该院对涉及城市建设、已经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建设顺利进行。对未进入诉讼阶段的、涉及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案件,则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延伸调解范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