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三项举措妥善处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作者:刘洋 发布时间:2007-12-19 浏览次数:611
本网徐州讯:一是讲求实效、快速立案、立即介入。该院行政庭在受理申请后,依据法律程序,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迅速完成审查、立案、现场勘察等步骤,将案件落实到人,迅速介入,以实际行动表明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大力支持。
二是情法并重、调解疏导、化解矛盾。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和谐执行理念,把办案过程作为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的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避免双方当事人产生逆反心理,最终依靠法官的调解和法律的威严解除双方积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自觉履行,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三是三方共赢、树立形象、求得和谐。案件的顺利执结,往往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沟通,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审查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能够坚持执行方式和态度上的与民为善、与民亲和,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更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使当事人特别是被执行人对办案法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执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协调能力心服口服,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