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阜宁法院益林法庭积极探索、总结执行方法,大力倡导和谐执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敢于动真保和谐。该庭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有协助义务拒不协助的单位和个人,在告知其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后,对仍不履行及协助的敢于碰硬,坚持排除一切干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避免申请人因“执行难”或“消极执行”而四处上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教育疏导生和谐。该庭树立先进的执行理念,通过案例引导法、谈心交流法、换位思考法、后果警示法等方法,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干警通过做工作,使当事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人性化执行促和谐。该庭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三避开”、“四慎重”,“三避开”即强制执行时尽量避开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尽量避开被执行人患病家属,尽量避开围观无关人员;“四慎重”即逢年过节慎重执行,逢被执行人喜事丧事慎重执行,对特困企业和困难当事人慎重执行,对有激化矛盾苗头的慎重执行。

今年以来,该法庭所执结案件无一起矛盾激化,无一起因消极执行引发涉法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