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维扬法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四个一”,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水平。

一、把握一个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

一是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依法妥善协调官民利益,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公信,消除老百姓“官官相护”的担心,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把确保稳定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着力点。积极解决隐藏在行政审判活动中,可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效抑制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拓宽维护稳定的思路。三是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关注民生,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一个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

一是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坚决杜绝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现象。坚决抵制和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非法干预,严格司法,依法办案,不断按照质效指标体系的要求,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始终坚持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积极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三是始终坚持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既对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又维护其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塑造一个良好形象??清正廉洁

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廉洁办案。切实贯彻落实省院的“六条禁令”,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参加各项教育和培训活动,切实提高行政审判人员服务大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四、达到一个审判目标??官民和谐

一是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实行建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增强辖区行政机关的应诉意识。二是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使领导及时了解行政审判动态,从而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单纯通过行政诉讼难以解决的纠纷,积极争取理解和配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解纠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完善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系制度,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宏观及微观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参考意见。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管理上、制度上和执法活动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原因和对策,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