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近年来,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好代表旁听案件制度,确保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操作规范》、《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方案》等规定,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制度落实,院人大联络办公室拟定活动计划,并要求各业务部门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及代表关注的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做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百分之百”。

二是提前精心准备。听审活动前,认真作好邀请工作,在案件开庭7日前,及时与人大取得联系,向人大报送案件庭审排期表等简要内容,并通过邀请函将案情向代表作简要书面介绍;统一制作庭审总体评价意见表,在庭审前发放到代表手中,庭后由专人负责收集人大代表填写的意见表。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在审判庭旁听区设置人大代表旁听席,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时,指派人大代表联络室人员负责接待,引导人大代表就座,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增加值庭法警人数,确保庭审秩序和代表们的人身安全。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中的程序落实、法官表现、庭审作风以及法言法语的使用等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强化代表意见反馈工作,案件宣判后,及时将案件裁判文书寄送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做到一案一结果,一案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