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118,星期天。上午830,中年男子彭某急匆匆地赶到睢宁法院,神色慌张地说要告状。院长助理、民一庭庭长许雪樵法官接待了他。

一年前周某向彭某借了7万元,说是要用自己7万元的邮政储蓄存单偿还,同时称自己要去外地几天,回来再和周某一起去邮政储蓄所取钱,并把自己的身份证押给了彭某。难得周某答应还钱,而且交出了身份证,彭某也就同意了。可是前两天,彭某无意中听说,存单竟已经被周某挂失了。原来,周某给彭某的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他自己手里还仍然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没未交给公安机关。1118,挂失七天后,周某可以再次凭身份证取钱。得知此事,彭某让亲戚朋友在邮政储蓄所等待周某出现,自己赶到法院来要起诉,同时申请法院冻结存单帐户。

有着多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许雪樵庭长马上向周末值班院领导陈英波院长汇报。陈院长当即指示许庭长抓紧时间召集相关人员,为该案开辟“快速通道”。

案情就是命令。立案庭滕广仁副庭长、民一庭青年法官张志瑶及综合部门的同志立刻放弃周末休息赶到院里。滕副庭长第一时间为彭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紧接着张法官迅速审查彭某的申请,制作好诉讼保全裁定,并立刻前往邮政局送达法律文书,冻结了周某的存单帐户。然后,张法官设法与周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对周某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在情与法的压力下,周某第二天即到法院主动和彭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法院解除冻结手续后取出存款归还了彭某。

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两天时间。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紧张有序的“快速通道”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