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多措并举全面规范委托鉴定工作
作者:郑建瓴 发布时间:2007-11-19 浏览次数:80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完善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强化委托鉴定工作措施,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保障和辅助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截至日前,该院共办理委托鉴定案件170件,结案率达98.3%,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一是完善委托鉴定工作制度。专门出台了《新沂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规定对鉴定机构的选择以当事人申请和协商一致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指定为补充;严格管理委托鉴定、拍卖案件卷宗材料,确保卷宗材料件件归档,杜绝缺失、遗漏现象;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公平公正。
二是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程序。为实现委托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该院要求司法鉴定人员对申请鉴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全面做好工作纪录;严格按照委托鉴定操作规程,认真做好鉴定材料的移送、接收、送达等工作,确保每个工作步骤、每个工作环节都做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三是公开鉴定机构抽选过程。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该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后,先向当事人详细介绍可供选择的鉴定机构情况,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该院司法鉴定科及时本着依法、高效、节约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下随机抽选鉴定机构。
四是强化委托鉴定工作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让当事人对鉴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判监督,切实提高鉴定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全程公开鉴定机构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鉴定过程,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委托鉴定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并扣发绩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