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围绕“五个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1-16 浏览次数:698
本网镇江讯:今年以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院领导带领广大干警积极主动学习,勤于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要求,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近日,一位副院长按照该制度的要求主动向组织汇报个人新近购房情况。
二是落实廉政学习教育制度。通过采取全院集中学习、部门组织讨论、个人交流心得的灵活方式狠抓廉政学习教育,强调“只有学到位才能用得实”的观念。该院在每个大的节假日来临之际,必进行廉政方面的教育,在每个廉政制度出台之时,均组织集中学习。部门负责日常学习教育的组织,通过讨论和个人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学习。前不久,该院组织集中观看了《职责与犯罪》系列警示教育片后,部分法官主动将自己学习的深刻体会以思想汇报的形式报告给党组织。
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是该院通过对干警适时教育,动态管理,内部监督,严格要求,以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其更好遵章守纪的一项重要廉政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该院对今年新任职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职谈话,提醒两位副庭长要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在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今年9月,该院还对外出办案有不规范苗头性问题的两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使其及时认识到了自己不规范行为的潜在危害性,防止了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有效地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落实廉政办案制度。该院切实落实廉政办案规章制度,要求凡外出办案均须填写“出差办案廉政守纪自查表”,并确定廉政责任人,经审批后方可外出办案。该院还对全院上半年外出办结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有重点的向8位外地案件当事人发出“外出办案廉洁自律情况跟踪调查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该院外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该院执行局和刑庭的负责人将当事人为得到“照顾”而送的钱、物主动上交到纪检组。
五是落实廉政监察制度。该院审判大楼工程建设已进入后期准备阶段,部分项目已开始进行招标。按照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和廉政监察的有关规定,该院于9月份分别对大楼桩基工程和大楼监理工程进行了规范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院领导顶住说情风,分管副院长婉拒个别投标单位的“辛苦费”,纪检组长全程参与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通过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情况,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第一、工程建设经费尽量节俭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了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