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多措并举加快办案节奏
作者:朱立龙 邹造时 发布时间:2007-11-15 浏览次数:660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以来,阜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办案效率。
一是加强立案前调解。该院挑选2名审判业务知识全面、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负责庭前调解和立案审查,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
二是实行案件简易分流。立案后,立案法官将对案件作出简易分流,对由简易程序转换普通程序的案件,须报经分管院长审批和审限监督。
三是及时传唤和送达。设立了送达组,专门负责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保证文书送达准确、及时,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四是加强审判中调解。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以和解的方式结案,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加快卷宗材料的流转。立案后,各种卷宗材料的移送、有关手续的审核签发、判决案件的阅卷把关和卷宗的呈送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六是审委会讨论疑难案件。对一些疑难案件,主审法官不能准确把握时,应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确保各类疑难案件得到快速、慎重的解决。
该院通过以上措施,办案速度明显加快,当事人的诉累大大减少,抱案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今年1?10月份,该院所办结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了1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