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案件执行工作能否到位,不仅关乎每个胜诉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司法权威,为了避免案结事不了、胜诉不得利的尴尬局面,邳州法院近年来进行了积极探索,确立五项机制保证执行到位率。

一是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公开案件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时,将案件承办法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背书方式告知当事人;公开执行进展,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的查证情况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公开涉案物品的评估和拍卖,在征询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选定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由当事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当事人放弃的,公开进行拍卖变现执行。

二是建立执行回访制度。对2005年以来中止执行的、和解分期履行的、发放债权凭证的执行案件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回访当事人,加强对被执行人执行能力的考察,抓住并恢复执行的最佳时机。今年110月,通过执行回访,对具备履行能力的及时恢复执行,顺利执结了34件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去年,在邳州市委、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邳州成立了执行工作联动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实行“双重“考核制度。从今年开始,该院重新修订完善了审判执行考核办法,对执行工作除了考核执结率外,同时考核执行到位率,规定民商事案件执行到位率必须达到60%以上,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奖惩,极大地增强了执行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把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执行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

五是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把诉讼调解延伸到执行阶段,在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涉案财务的处理、分配等环节,始终强调调解,通过人性化的执行方法,弥合双方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消化旧矛盾又产生新矛盾,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