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次数:75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提高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能力,成效显著。今年以来,邳州法院23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22起,人均参审14件,其中,案件调撤率高达87.6%,且无一上诉,无一激化信访。
一是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除岗前培训外,组织庭审观摩115人次,帮助陪审员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找准调解入口和方法,庭后,通过互动交流,由资深法官对庭审中法律问题进行释明,做到深度把握,收放自如。
二是建立调解资源共享机制。一年来共组织进行了3次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交流会,相互探讨调解方法,交流调解经验。在案件调解中,遇到无法处理的困难,人民陪审员互相请求调动各自掌握的社会力量,借助它力参与调解,化解案件矛盾。
三是保证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摒除以往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庭审的做法,让人民陪审员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参与案件审理,充分接触当事人,了解案件整体情况和信息,随时随地把握调解机会。
四是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将案件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续聘的标准之中,引导人民陪审员有意识地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挖掘工作潜力。
五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过程控制。业务部门每月28日前将由陪审员参与审结的案件主要信息情况报政治处和审管办,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由审判管理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随时调控,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