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五项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701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审理好涉农案件入手,切实做到关注民生,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一是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东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对于部分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理、快结案,缩短诉讼周期,尽量不误农时。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力争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和法庭信箱,发放便民联系卡,定期到巡回办案点收案、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全院6个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办案点方便群众诉讼,并坚持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保证涉农案件随到随立,不误农时。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受案、上门受理、上门执行等方式,方便其诉讼。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对困难农民诉讼费的减免缓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减免缓,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农村优抚对象一律免收诉讼费。同时,还规定对农民申请执行的案件,不管执行费还是其他费用,一律先执行后收费,待法院执行到位后直接向被申请人收取,从而减轻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四是加大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和谐新农村的构建。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涉农案件,即在立案时就进行调解处理,调解未果的,再进行判决,判决后也要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案件受理后立即安排专人及时送达,并视情况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缩短答辩期限。对于类型相同的涉农案件,尽快制作法律文书,尽快送达当事人。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巡回办案这一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家”活动,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拟写诉状,向群众发放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同时通过对个案的审理,以案说法,指导农民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