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构建“三位一体”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
作者:王帅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784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沛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案前预防”、“案中排查”、“访后化解”的“三位一体”的涉诉信访化解工作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今年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妥善解决进京赴宁上访案件2件,排查不稳定因素5件,无一起因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案前预防”与立、审、执相互衔接制度相结合,建立“案前预防”机制。在立案前,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急于进入立案审查程序,由立案庭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进行协调沟通,并与之建立诉前和解联动机制,注重从源头做起,抓好立案、审判、执行等重点司法环节的相互衔接。同时,把释法析理贯穿于司法的全过程:立案时进行导诉,预测诉讼风险;审判时阐明矛盾焦点,消除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执行时注意人性化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案中排查”与每周例会制度相结合,建立“排查化解机制”。对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的案件,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综合排查信息体系。分管副院长在党组例会上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及化解矛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组汇报,对一时不能化解的经研究确定为信访的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的原则确定包案单位、包案人、包案领导,然后由立案庭纳入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进行督办、通报和考核。
三是“访后化解”与信访汇报制度,建立“协助机制”。对上级信访部门或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以及经排查确定为需化解的信访案件,立案庭登记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由专人与县信访部门联系,发现信访案件,立即向县领导汇报案情,取得县领导的支持,争取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