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切实规范执行程序,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江苏省新沂市人民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实施执行“阳光听证”工程,有效促使大量执行难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已听证各类执行案件81件,其中执结76件,执结率达93.8%,且无一上访投诉。

今年以来,该院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案外人异议、重大财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坚持推行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消除被执行人对抗和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为了确保“阳光听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该院专门从执行局内部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听证组,具体负责执行听证的准备、组织、协调等工作。

该院专门制定《关于规范执行听证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执行听证流程管理。《意见》规定,对当事人及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等重大执行事项,听证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决定组织听证的,听证组于5日内将听证通知、异议书副本等诉讼文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并于10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会;所有听证均要进行逐案登记,并认真制作笔录,及时公布结果,从而使执行听证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障。

该院在听证过程中,还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强化举证公开、质证公开和认证公开,让双方当事人有理讲在会上,有证据举在会上,让法官公正判断来源于会上,实现听证过程全面公开,切实增强当事人对执行裁决的认同感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促进执行难问题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