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0071030上午,南京市下关区第一间“人民调解工作室”在下关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贺南南书记为调解室揭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潘科明副院长、市司法局朱小平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近年来,下关区法院以积极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为出发点,致力于在辖区内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立体调解网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9月,该院民一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是下关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共同创设的工作平台,也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调解室由两名懂法律、有专长、有威望的资深法律工作者担任专职调解员,法院人民调解指导小组负责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是该院强化民调指导、深化诉调对接的又一项新举措。

一是利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指导工作。下关法院在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的基础上,确定专门人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会同区司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可用于调解的社会资源进行梳理和分类,共同完善了全区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网络建设。有80多起准备到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移送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于企业改制、拆违、拆迁等原因,新的矛盾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复杂化、尖锐化和群体化的特点,传统、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社区、企业单位的调解人员都是兼职人员,精力和业务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亟待建立多元化、协同作战的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和专职调解员,既提高了民调工作的专业含量,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区民调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调解室设在法院,既方便咨询、诉讼的当事人接受调解,也便于法院民调指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利于诉调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事诉讼、民调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化解矛盾和纠纷,尽可能地修复当事人之间各种民事关系。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后,对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简单民事纠纷,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诉讼的,立案人员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或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法院接待人员将案件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暂缓立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无须经过举证、答辩等严格的诉讼程序,双方可以在相对宽松、平和的气氛中解决纠纷,可以有效地维护家庭、邻里之间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利于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调解工作室设在法院,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还可通过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调解室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调解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调解协议须经法院依法确认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适当减免诉讼费用。而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化解大量简易纠纷,对缓解法院民事审判压力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不断探索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是在新形势下,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有机结合。通过对接,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调解能够实现双方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相互促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