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改变起了大作用 沛县法院“抓庭审、促质效”效果显著
作者:任少鹏 发布时间:2007-10-18 浏览次数:763
本网徐州讯:“现在的办案效率真是比以前大大提高了,”10月17日上午,李律师在庭审结束半个小时后拿到判决书时感慨地说,他是徐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代理沛县法院办理的案件。
“本案原被告的主要争议在于原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是庭前证据交换时认真梳理出来的,原被告都很清楚,所以在法庭辩论结束以后就能很快作出判决。这种速度是我们庭抓庭审效率以前几乎实现不了的事,”该案的承办人、民一庭的张斌法官这样解释。
以前,法官们在开庭前不认真阅读案卷、研究案情,证据交换也只是仅仅组织双方相互出示一下证据,走走形式,法官自己不了解案情,双方当事人也常常不知道案件争议的焦点,开庭往往是原被告在下面“你说东、我道西”,法官在上面看自己的案卷,一次庭审下来,才发现了案件的争议点,只能再开庭,第二次开庭又发现另外的争议点,往往是开庭走过场,案子结不了,审判质效只能在低水平运转。
针对这种情况,沛县法院提出“抓庭审,促质效”的要求,要求法官在每案庭审之前认真阅卷,充分准备,在庭前证据交换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梳理出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上的争议,总结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焦点,庭审就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这样处理后的案件,庭审时间大大减少了。一个月下来,全院 90%的案件开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5%的案件都只需开庭一次,案件审理质效得到了大幅提升。
法官们都说,案子没少,时间没多,以前天天加班,忙得团团转,现在还能抽出时间看看书,“抓庭审、促质效”的确不是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