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字重于山-记江苏省沛县大屯法庭审判员魏洪全
作者:刘丽丽 常拥军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729
他叫朱明贵,是沛县胡寨镇李庙村的一名农民,今年 6月15日,他不顾本村村民魏嘉国阻止,占用魏某的晒谷场地,被魏某打伤,头部被缝了三针,共花去医药费1200元。今年7月,朱明贵将魏嘉国告上法庭,要求魏某赔偿医药费1200元,并向他赔礼道歉。
魏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案子争议的焦点就在赔偿医药费的数额上,魏某认为赔偿数额太高,不肯接受。当时正值农忙,魏法官思考再三后认为,如果按照普通程序通知朱、魏二人到法庭开庭,可能会耽误农时,便决定立即带领书记员到其所在村做调解工作。六月的骄阳火辣辣的当头晒着,无情的蒸发着地上的水分,人走在路上就像顶着一坛炉火,但这并不妨碍魏法官的情绪,他早已经习惯了在严寒酷暑的条件下工作。经过几条阡陌小道,终于在田里找到了原告朱某。朱某看到魏法官仿佛见到老朋友一样亲热的打招呼。
原来,魏洪全自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已经二十多个年头了,这些年他一直在法庭工作,领导层给过他多次回城工作的机会,他总说他舍不得那里的相亲们,婉言谢绝了。当地十里八村的百姓都很熟悉他,亲切的叫他老魏,谁家有了麻烦事都爱找他商量,谁家婆媳闹别扭也找他调停,一些不讲道理的村妇信他,一些爱惹事的“村霸”服他,时间长了老魏就成了当地威望很高的农民贴心人。
魏法官看到朱某头上的伤已经痊愈了,打趣的说:“你这头上的伤可有一半是你自己打的啊”,朱某不好意思的笑了。魏法官在谈话中了解到他和魏嘉国本来是很好的兄弟,因为一时情绪激动失手打了起来,朱某也承认自己有不对的地方,太阳下汗水濡湿了衣服,打湿了笔录纸,案子的调解也有了结果。朱某同意将赔偿数额减到600元,并愿意立刻将豆秧拉走。终于两家人和好如初。
魏法官开庭回来看到已在办公室久等的朱明贵,既惊讶又亲切。他没能扭过朱明贵,最终留下了那袋米,但是把一百元钱悄悄的塞进了朱某的口袋。他就是这样,心中常担民之忧,思民之虑,他常说,假如我是一个农民,我会渴望遇到一个公正爱民的好法官。“做一个公正、爱民的好法官”,是他宣誓就职时对法官职业的承诺,他用真诚和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自己的诺言。多年来,他共办理案件多件,调解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