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监狱服刑人员,身为监区小组长却因其组员堵塞厕所而对其实施殴打,不料导致被害人耳鼓膜穿孔,结果落得个刑上加刑的后果。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0年,被告人李某因犯徇私枉法罪和贪污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后被投放到江苏句容某监狱服刑改造。201112月的一天早上,身为监狱小组长的李某发现其组员罪犯张某在监舍内上厕所后导致厕所堵塞,遂对张某左脸部等部位进行殴打。到了中午午休的时候,罪犯张某在监舍内向被告人李某报告要求上厕所,但被告人李某不同意并对张某进行训斥,同时用右手对张某头部和面部击打数下,致被害人张某受伤,张某后被带到医院诊治,被医生诊断为:左耳鼓膜穿孔。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服刑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连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二十九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