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党风廉政教育做到“三化”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9-29 浏览次数:779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以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做到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该院制定了党风廉政教育年度计划,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每星期半天的学习时间,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学习,开展院长上好廉政党课、进行警示教育、演讲比赛、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撰写廉政教育心得等教育形式,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是做到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重点抓好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年初,院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同志签订《廉政风纪双向承诺书》,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同时建立超前防范的教育制度,制定了干部教育“廉政月历卡”、廉政警示牌、廉政教育协调会、廉政教育检查考核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做到党风廉政教育具体化。首先一把手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 "班长"带头抓,带头执行;将全年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部门负责人;明确纪检监察室抓好责任考核,通过述职述廉汇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做到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