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五个规范”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09-29 浏览次数:702
本网徐州讯:为适应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培养和锻造过硬的干警队伍,邳州法院从“五个规范”入手,有力地加强了干警队伍建设,提升了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和谐司法建设注入了新鲜活力。
一是规范思想政治建设。每月坚持不少于一次的思想政治教育,每周坚持党组成员和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和一般干警谈心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思想工作汇报制度的规定》、《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从每一环节对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细化,做到学有规定,守有章法。
二是规范审判管理建设。为营造“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审判环境,该院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案件庭审考评活动的实施办法》、《案件回访制度》、《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的规定》、《关于推行便民措施的若干规定》等,使审判管理更加程序化、正规化,办案法官的规范意识显著增强。
三是规范执行管理建设。为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该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执行案件立案流程实施细则》、《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执行案件实行听证制度的规定》、《关于实行执行案件三个月未结案告知制度》、《执行人员回避制度》、《执行案件易人执行制度》等,使执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实,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执行不规范引起的当事人投诉。
四是规范廉洁司法建设。按照构建“廉洁法院”的要求,细化廉政措施,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违法办案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对干警八小时以外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干警诫勉谈话规定》等,极大促动每名干警的廉政责任心。同时,该院还为每名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廉政管理。
五是规范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请销假制度,贯彻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制定下发了《关于请销假的规定》、《值班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进一步加强每名干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养成积极向上、拚搏进取、奋发有为的奉献精神,以良好形象赢得人们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