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耀出和谐之光-响水法院服务和谐社会纪实
作者:薛海明 发布时间:2007-09-21 浏览次数:3064
自去年以来,响水法院先后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创安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先进集体”等荣誉,不久前,被省高院荣记“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和该院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平公正为核心的实在工作是分不开的。
服务发展润民心
近年来,响水法院为促进法院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院出台了《服务发展十二条措施》,对司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细化、量化有关规定。两年来,县领导先后五次对该院服务发展工作作出肯定批示,并将该院作为服务发展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
陈家港镇,位于被誉为苏北黄浦江的灌河口南岸,昔日的小渔村已成为响水经济发展的桥头堡。
审判质效为生命
响水法院一把手主管审判管理,这在很多法院还不多见。紧紧把握审判质效生命线,始终围绕“
去年以来,该院坚持公开全体审判人员质效。审判质效公开到个人,法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人人忙质效的风气迅速形成,双休日来院写法律文书、报结案的情况已很普遍。该院庭、局长每个月都会收到审管办主任质效提示电话,较长时间未结案件,还会接到催办通知。除了对部门进行提示和催办,每月23号左右,该院还将法官办案情况在一楼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优劣好坏让全院干警都来评评看。审判质效还是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硬指标。近两年走上中层岗位的8名干警,审判质效均居全院前列,树立了明确的用人导向。
2006年度,全市法院考核评比的审判质效的12项指标中,该院有9项列9个基层法院前3位,部分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其中上诉案件只有68件,发改只有6件,信访投诉全市最低,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06年度全市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先进集体。今年上半年,审判质效继续高位运行,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3%,发改率仅为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到29天,超审限未结率、再申诉率、申请再审率均为零,多项指标排名继续居全市法院前列。
司法为民为己任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为方便群众打官司,该院还积极拓宽法庭职能,在法庭全面办理民事、刑事自诉、执行案件的基础上,又在全县各乡镇、村居建立22个巡回审判点,推出了“口头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该院还在各审判部门推行速裁制度,所有案件庭前均走速裁程序,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家住南通市如东县的冯某,早上6点钟乘车赶到响水法院讨要欠款,到响水法院已近中午11时。快速立案后,立案庭立即把案件移送速裁法庭处理。承办法官当即驱车找到被告,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前后只用不到1个小时,被告当场给付了欠款。
去年以来,该院收到来自台湾、江西、新疆等地当事人送来的70多件锦旗和感谢信,最高院信息先后5次推介该院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