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完善“五项体系”创建廉洁法院
作者:赵克 发布时间:2007-09-06 浏览次数:913
本网徐州讯:为了促进干警廉洁自律,提高法院整体形象,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不断完善“五项体系”,努力创建廉洁法院,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为年度廉政考评达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把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与干警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警的责任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是完善示范教育体系。开展勤廉兼优的正面示范教育,采取召开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用先进典型的崇高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感召广大党员和法院干警。同时,开展腐败分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其违法违纪的根本原因,以发挥超前防范的作用。
三是完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执行并继续完善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及时移交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追究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制度约束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审判工作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逐步建立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
五是完善违纪预警体系。由监察室组织相关人员就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对个别法官的意见和建议,然后由走访人将意见反馈给相关法官,及时指出其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育、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