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认真抓好十七大前维稳工作
作者:王健军 发布时间:2007-09-06 浏览次数:894
本网泰州讯:近日,泰州海陵法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法院关于维稳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对十七大前的维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邵冬山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采取五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认清在十七大召开前夕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精心部署,措施上狠抓落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切实履行审判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严打震慑犯罪,通过民事审判化解基层矛盾,通过行政审判促进官民关系和谐,通过执行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各类敏感型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充分利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依靠社会大调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三是认真排查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预防。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工作,要求各庭室对近期可能进京上访的重点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及时上报到立案庭,由立案庭负责登记汇总。对梳理出来的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逐案研究分析,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稳控措施和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各种矛盾纠纷尽早发现、尽量控制、尽快化解;
四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司法安全。进一步落实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检查、监控、安检等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露审判秘密现象的发生;
五是明确责任,把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维稳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具体落实,努力把息诉控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十七大期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不发生进京涉诉上访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机关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