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五项措施促进审判质效上台阶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9-05 浏览次数:817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视审判质量为法院的生命线,坚持一把手院长主管审判管理,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切实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一是通报制度。将审判质效指标分解到庭长、法官个人,每个月在法院大厅内进行公布。二是催办制度。从每月10号起,由审管办催办各部门结案,并每天公布结案进度。三是提示制度。审管办综合分析各部门审判运行态势,找出不足之处和努力方向,对质效居后的部门和审判人员,由院领导和审管办提示督促。四是评查制度。除了审管办评查以外,还抽调分管领导、资深法官评查,以及组织各部门之间互查,评查比例不低于部门、法官结案数的30%。五是奖惩制度。评先评优、晋级晋升,审判质效是第一项硬指标,今年初走上中层岗位的6名干警,05、06年度办案质效均居全院前列。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上半年,在市中院通报的案件质效14项基础指标中,该院有10项指标位居前三位。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