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三项措施化解信访难题
作者:王骞 发布时间:2007-08-31 浏览次数:889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响水法院创新解决矛盾纠纷新机制,将法院审判工作与社会力量巧妙巧合,积极应对当前信访工作的紧张形势,取得较好效果。上半年,该院无越级进京上访事件发生,涉诉类信访同比下降60%。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具体责任落实
该院始终将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形成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抓,庭(局)长、具体责任人落实抓的长效机制。确立了每周二的“院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开展“金桥”行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让上访人在基层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出口”。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特邀调解员长驻诉调对接办公室,专门化解信访问题,使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所有涉诉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中央制定的“事要解决”的要求,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提高服诉息判率
对涉诉信访案件切实做好稳控、化解工作,具体案件逐案分析,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合理帮助;对无理缠访、闹访的,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对需要稳控的,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报告,争取支持和配合;对以非正常方式缠访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因法院工作失误的案件,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法外处理,努力取得上访人的理解。近日,该院一起因12年前错误执行案件,在当事人多次进省上访后,已被该院妥善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四定一包”工作模式
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关于关于涉诉越级上访案件“四定一包”制度的具体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有效引导越级上访群众表达诉求。安排2名干警随时待命,准备进京或赴省做好稳控工作,对上级法院督办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逐案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件处理,努力开创法院信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