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面对在大市区建设中,拆迁纠纷多发、矛盾易激化的实际,亭湖法院树立“和谐拆迁”理念,今年来共审结涉拆迁类纠纷案件60余起,调解撤诉率达55%,为辖区稳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2007723,亭湖法院受理了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诉葛长春、许启明、薛春光、黄国玉、徐毓系列迁让纠纷案件,此五户占用列入拆迁范围的盐城市印染厂集体宿舍拒不搬迁,严重影响到市重点工程串场河景观带项目工程的进展,诉前经过多方协调未果,矛盾一触即发。亭湖法院受案后,立即指派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协调工作的审判员承办,并强调“能调则调,调解优先”,要做足法律、政策宣传,穷尽教育措施,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此系列纠纷。自该5起案件受理以来,该院联合拆迁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先后10多次深入五被告家中,与涉案家庭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有感于法官的诚心、公心、耐心,五被告表示服从大市区建设大局,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