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审理侵权类案件注重审执结合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845
本网徐州讯:丰县在审理侵权类民事案件中, 坚持调判并重、审执兼顾、案结事了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和裁判自动履行率。今年1-7月,该共受理民事侵权案件179件,审结164件,其中当庭执行21件,自动履行24件,当庭执行、自动履行到位资金15.5万元。
一是审执兼顾重执行。通过强调审执协调配合,坚持通盘考虑,解决审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减少审执难案和执行不能案件,力求通过提高当庭执行和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抓住审执配合的结合点。统一立、审、执做法,在立案环节,引导当事人慎重起诉和申请执行,在审理环节,积极采取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执行时规范执行,以执促审,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加强调解重执行。坚持把调解作为促进案件执行的有效方法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调解减少对抗、根除症结的特殊优势和作用。四是事后释法促执行。利用宣判、送达等各个环节,释明法理、宣传法制,在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