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崇川法院成功调处一起难度较大的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既为城市建设的发展大局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又为拆迁户争取了合法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被告汤某所有的位于任港村五组的住房位于外滩小区市区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工程拆迁范围之内,200725汤某就该房屋与南通市顺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通公司)达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后来又不肯将房屋交付拆迁,于是顺通公司等三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汤某履行原协议。

受理此案后,崇川法院考虑到拆迁案件往往涉及的各方利益冲突比较大,容易矛盾激化,产生不稳定因素,决定尽力调解。经过找双方当事人谈话、了解案情,找出了双方的争议焦点??被告认为在签订原协议时有重大误解,协议确定的拆迁面积小于房屋实际合法面积,要求法院撤销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院经审查发现涉案房屋系拆迁户祖遗房产,在1995年的一起继承案件中,我院的生效民事调解书已确认了该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实大于原协议确认的面积。

找到案件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立即做原告方的工作,促使他们同意按照调解书的内容确认拆迁面积,给予被告更多的拆迁补偿费用。但由于被告对原告的不信任,还是不愿轻易达成协议,并提出了额外给予照顾的要求。于是承办法官又反复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原告方切实为拆迁户的利益考虑,同时希望被告放弃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服从城市建设发展大局。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就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房屋交付拆除的时间等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了消除被告的顾虑,承办法官还顶着严严烈日,两次到涉案房屋处,对双方的交接履行给予见证,并对双方因交接细节产生的新矛盾进行了耐心的化解。814,被告全额拿到所有的拆迁补偿费用、奖励和相关的材料,承办法官又亲赴现场,组织双方对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涉案房屋终被拆除,于是一起易激化的拆迁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