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首先实现依法行政。近年来,金湖法院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在行政机关中选用人民陪审员。有意识的将行政机关一线优秀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向县人大推荐,近年来先后共有8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县人大任命为该院陪审员。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主动邀请行政机关的人民陪审员(非所在机关案件)参加合议庭,让其在行使审判职能的同时,通过在审案件联系本机关、本岗位的实际,举一反三,重新审视自己的行政行为,达到寓教于行的目的。

二是动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前,该院通过公函的形式,动员涉诉行政机关首长亲自到庭参与案件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仅可以反映政府的工作作风和对百姓的态度,还可以通过具体案例,生动的法制教育,使行政首长对本机关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或不当性有直观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对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引起足够重视,进而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近年来该院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到庭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

三是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参与非诉案件的听证。对有争议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该院适时组织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参与听证,通过听证让他们知道对在那里错在何处,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是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该院在审理、审查、执行行政案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不规范行为,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的同时,向其发送司法建议书,既指明问题所在,又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