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针对案件数量多,审判压力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力促案件审理的高效率、高质量。         

一是在立案阶段,针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可能调解的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案件明示当事人可以到所辖的基层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当事人同意的,法院可告知司法所,便于司法所主动介入。二是在审判中,双方当事人可申请庭外和解,法院可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从事庭外协调活动。三是对于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在辖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及时与辖区的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使其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四是执行阶段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使其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进执行。五是对经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过的案件,可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送达法律文书,便于调解组织掌握情况,促成纠纷的彻底化解。六是开展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就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组织旁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