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在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突出“四个重抓”,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司法。

 

重抓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人人廉政承诺。定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述廉述职、工作实绩问责评议、加强责任考核、实行责任追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和党建的各项工作之中,使全院干警都列入廉政责任网络之内。

 

重抓思想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构筑。结合法院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运用有效载体,构建廉政平台,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中纪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党纪国法的教育,尤其利用正反典型、举办廉政形势教育报告、讲党课、警示教育等方法,引导干警树立社会注意荣辱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重抓廉政制度完善和创新。按照本院“制度执行年”活动要求,对近几年上级及本院出台的规定、制度进行筛选,在廉政制度方面制定及修改的有《关于对违规行使司法权及错案责任进行查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暂行办法》、《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及《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等等。特别是着力构建预警机制,加强对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腐败行为苗头快速反应,从源头治理,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重抓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督查。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实践教育要求,结合该院实际,切实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审判作风、生活作风等建设,严格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为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