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新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及时公正审理执行各类涉农案件,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突出重点 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涉农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重点审理盗窃、抢劫、赌博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农副产品购销等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为加快办案进度,该院配备相关审判人员审理和执行涉农案件,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涉农案件执行难 。在审理涉农民事案件,特别是因假冒伪劣农用物资造成损失、农民要求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拖延农民当事人农副产品货款引起的支付欠款纠纷,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等纠纷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

三是调判结合,努力化解涉农民事纠纷 。该院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立足消除矛盾、减少对抗、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有序和谐。切实审理好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多发性纠纷案件,全力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倡导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四是采取多项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该院设立四个巡回法庭,并加强对农民涉诉案件诉前指导,实行风险提示。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涉农案件当事人,特别农村“五保户”,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切实保障农民的诉讼权利。

五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司法宣传,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坚持到农村、乡镇等地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坚持送法下乡进村,开展法律咨询,加强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协作,扩大法律宣传范围,拓宽法律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