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时值“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新沂法院在工作中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国防建设作贡献”为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新形式下的法律拥军工作。把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既妥善处理好涉军案件,又深入开展涉军法律宣传,认真做好“法律拥军”工作。

该院自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以来,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定了涉军案件登记制度、回访接访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涉军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审理和执行。2007年以来,为21起涉军案件的涉军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000余元。

涉军案件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关系到“国防长城”的稳定。在工作中,该院首先加强了与地方武装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坚持每半年与市武装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座谈一次,每季度向他们通报合议庭工作进展,共同协商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该院提出了“涉军案件无小案”的口号,要求审判人员必须严谨细致,秉公办理。由于该院工作做得透、做得扎实,军人军属知理、明法、气顺,没有引起任何不良后果,他们纷纷说涉军合议庭办案公道。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涉军法律宣传活动,到涉诉军人住所地、侵害军人合法权益行为地以“以案释法”、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并且还到军营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引导部队官兵以正当形式和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爱护部队和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