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昨天,铜山县召开构建大执行网络会议,部署执行联络员工作,遍布全县镇镇村村的近千名“编外执行员”将持证上岗,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耳目喉舌”,这是该县继大普法、大调解、大防控三大体系之后,建立的又一多元化解决社会纠纷的机制,也是该县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在全市率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之后,促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所办的又一实事。

铜山县环抱徐州市城区,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3000多件,由于人少案多,辖区面积大,“被执行人难找、法律文书难送、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五难现象比较突出,虽然法院定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集中行动,但仍有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或转移财产等无法执结,有的案件积存多年,涉案申请人很不满意,也影响司法权威和党和政府形象。为破解这一顽症,铜山法院党组经过认真调研分析,在改进内部管理考评机制和人民法庭恢复执行案件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执行工作作为社会问题可以通过调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加以解决的设想,把目光投向了县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从事治安巡逻防范的700多名专职驻村保安人员,以及200多名镇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治安民调组织人员,他们人员多、地域熟、信息灵,有的具有多年的群众工作经验,依托他们建立覆盖全县的协助执行网络,将有效缓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法院的思路得到了铜山县委的重视和肯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商讨运行细节,723,《铜山县执行联络员工作细则》以县综治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全县执行。根据该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执行联络员由法院制作证书,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四项协助执行职责。一是提供执行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法院执行机构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去向和其他线索;二是配合协助执行。在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搜查和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时,维护执行现场秩序,协助对当事人的教育与疏导;三是促成执行和解。运用法律法规与乡风民俗有效化解矛盾,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四是承担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协助法院做好因执行引发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

“执行联络员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通过他们协助法院办理部分执行事务,不仅优化了执行环境,而且能够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铜山法院院长蔡可勇表示,执行联络员通过参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能更深层次的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执行人员纠正不正当执行行为,人民法院也可以经常的和直接的倾听来自基层的建议和呼声,有利于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通过执行联络员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使得执行结果易于为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