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大力营造执行工作社会化格局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7-07-25 浏览次数:1528
本网徐州讯:昨天,铜山县召开构建大执行网络会议,部署执行联络员工作,遍布全县镇镇村村的近千名“编外执行员”将持证上岗,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耳目喉舌”,这是该县继大普法、大调解、大防控三大体系之后,建立的又一多元化解决社会纠纷的机制,也是该县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在全市率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之后,促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所办的又一实事。
铜山县环抱徐州市城区,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3000多件,由于人少案多,辖区面积大,“被执行人难找、法律文书难送、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五难现象比较突出,虽然法院定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集中行动,但仍有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或转移财产等无法执结,有的案件积存多年,涉案申请人很不满意,也影响司法权威和党和政府形象。为破解这一顽症,铜山法院党组经过认真调研分析,在改进内部管理考评机制和人民法庭恢复执行案件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执行工作作为社会问题可以通过调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加以解决的设想,把目光投向了县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从事治安巡逻防范的700多名专职驻村保安人员,以及200多名镇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治安民调组织人员,他们人员多、地域熟、信息灵,有的具有多年的群众工作经验,依托他们建立覆盖全县的协助执行网络,将有效缓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法院的思路得到了铜山县委的重视和肯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商讨运行细节,
“执行联络员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通过他们协助法院办理部分执行事务,不仅优化了执行环境,而且能够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铜山法院院长蔡可勇表示,执行联络员通过参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能更深层次的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执行人员纠正不正当执行行为,人民法院也可以经常的和直接的倾听来自基层的建议和呼声,有利于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通过执行联络员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使得执行结果易于为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