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认真学习“时代先锋”黄学军
作者:姜阳 发布时间:2007-07-20 浏览次数:1050
本网徐州讯:被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的黄学军先进事迹在《人民法院报》报道后,新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把黄学军同志的办案艺术贯彻落实到审判中去,采取了集中学习精神、庭审观摩实践、交流体会感受等形式,使全院法官进一步在增强责任意识、把握庭审节奏、善于辩法释明、提高调解艺术等方面借鉴学习,取得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在学习中,大家被黄学军同志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群众服的司法理念所感染,努力将司法判断和司法良知、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充分体现人民法官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道德反思和经济考察,实现司法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平衡和统一,以回应社会正义与法治的期待,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的使命感。
二、把好庭审节奏。为切实把黄学军同志的庭审技巧贯彻到审判中去,该院结合对各业务庭的庭审观摩,提高把握庭审节奏的艺术,从庭前准备、事实调查、举证、 质证、辩论,到庭间调解、判决等环节,适时进行启发式提问、耐心倾听和针对性指导,让其充分陈述意见,尽力把事说透,把理讲明,最终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三、善于辩法释明。针对当事人法律素质不尽相同、普遍偏低的情况,按照公开、中立、适度的原则,通过告知、提醒和询问的方式,适时行使法官的释明权,将审判的被动性与服务的主动性有机结合,以达到充分了解案情、查清是非、公正裁判的目的。
四、提高调解艺术。在调解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态度,保持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耐心,让当事人感受到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的真心,充分运用多种思维方式、从多种观察角度、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获得最佳的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