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民二庭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定措施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20 浏览次数:1587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半年以来,民二庭经过全庭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庭结收案比、人均结案率同比大幅上升,工作效率大大增加,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上半年发改率、申诉、复查率两项指标已达标,但平均审理天数、调撤率、法定正常审结率未能达标,对此,民二庭制定了一系整改措施:
第一,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意识,以新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为导向,树立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在制度上进一步细化对审判运行进程中各重要环节和节点的适时管理与适度管理,实现对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常态管理、动态管理和科学管理。
第二,进一步抓好“一读三评”工作,努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每季度对各项审判质效考核项目进行一次解读,按期进行庭审点评、典型案件点评、裁判文书点评。
第三,抓好审判质量效率的常效管理。一是加强干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主要是在程序运作,认定事实、审查证据、法律适用、庭审驾驭及审判效果五个方面下力气;三是加强对瑕疵案件的检查、分析力度;四是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裁判文书文字流畅、逻辑性强、说理充分服人。从第三季度开始,每个审判人员至少提交一篇法律文书,在民二庭网站上发布,供大家学习交流;五是提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技能。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要加强学习,严格依照庭里有关制度,配合审判人员完成相应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
第四,建立“三查一通报制度”,努力压降案件审限。承办人定期开展自查,一审案件2个月内、二审案件1个月内自查一次审理情况;审判长定期开展检查,一审案件3个月内、二审案件1个半月内检查一次;庭长定期组织督查,一审案件4个月内、二审案件2个月内督查一次。每季度审判质效考核项目解读时,庭长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第五,严格审限变更、延长手续。采用新式《审限变更、延长申请表》,将立案时间、谈话时间、开庭时间、主要工作流程、延长审限原因等相关内容均纳入审查范围。
第六,疏理上半年四项未结案件,清理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查明未结案原因,明确责任,及时清案。
第七,落实好诉讼保全和审判环节的衔接,严格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诉讼保全、调查取证和送达流程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提高诉讼保全的效率,力争在一定程度上压降审限。
第八,定期开设“法官讲座”。从本月下旬开始,庭里将定期组织法官讲课,对审判实务、新法内容、办案体会、调解经验、调研、裁判文书等各个方面进行交流,从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