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法官不是官”,这是与党委政府等其他领导职务相比而言的,有点含酸但却是贬义的说法。就是这种攀比或不健康的思想和不正确的名利观,把我们身别的不少法官送进了监狱。武汉中院两任院长、阜阳中院连续三任院长等等,鲜活生动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官如何看待名利地位?笔者浅谈自己的看法,以求与同行商榷。

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最根本的是要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下功夫,打牢思想基础,端正人生态度。一个人追求上进,渴望在更高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本身并不错。但如果是为了追逐名利而说假话、玩虚招,或以损害他人利益、事业利益为代价换取个人名利,那就大错特错了。因此,每一个法官都必须把心思用在做好本职工作上,至于能否得到提拔和晋升,则应交给党和组织去选择。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保持一种既积极向上又客观平和的心态。

首先,要正确看待自己。要多思想自己为什么进入法院工作、为什么当法官,现在的作为是否有悖初衷;多想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不是用在了公正司法上,有没有以权谋私等错误行为;多想想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经常看到自己和党和人民期望之间的差距;多想想怎样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避免走弯路或步入歧途;多想想如何保持自己的名节,小心谨慎、防微杜渐,不沾污点、不留骂名。一句话,就是要以“廉洁、公正、高效、文明”的高标准来衡量自己,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切不可一心只想着得到回报。

其次,要正确看待同志。有些法官存在一种不正确的攀比心理,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奉献比索取,职位同高的比、待遇同好的比,越比越觉得不平衡,越比越消极。有的法官正是由于这种失衡的心理导致其不择手段地徇私枉法,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官必须时刻防止思想观念的扭曲,正确看待周围同志,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多找找自己的差距。要比就比工作业绩、比奉献精神、比清正廉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有所成就,有所进步。

第三,要正确看待组织。一个人的成长进步,绝对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但有的同志却忘记了这一点,每争取一点成绩便记在自己功劳簿上,甚至以功臣自居,伸手向组织要职务、要待遇,稍不如意就闹情绪撂挑子,好像组织总是对不起他。有的人就因此而消沉堕落下去,最终走向反面,成了犯罪人。可见,要想在新时期法院的司法队伍中不落伍并有所成就,就必须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的培养教育和监督之下,否则将一事无成。

钱乃身外之物,决不能让贪欲毁了前程。职位也不过是暂时的,事业和人生才是永恒的。对于法官来说,只有把个人的前途和人民法院事业紧紧连在一起,才能都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法官,千万不要在名利地位面前犯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