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通过强化四项措施,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益。

一是优先受理  速立速办。对于涉及老年妇女起诉子女履行义务的赡养案件抓紧时间,简化手续,及时立案,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对于法律规定明确,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适时采取先予执行生活费和医药费等法律措施,以确保老弱妇女的生活所需。

二是把握特点  化解矛盾。一个婚姻家庭案件背后牵涉到好几个家庭。双方父母、亲戚、朋友大多参与其中,在审理中,该院注意抓住这一特点,把工作面适当延伸,给双方的亲戚朋友宣讲法律,同他们一起给当事人做工作,利用他们之间的亲情关系化解案件矛盾。

三是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  鼎立配合。聘请身为妇联干部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认真听取她们的意见和建议,同他们一起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为审理和执行中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建立调解网  延伸辐射面。结合辖区基本情况,形成与社区、民调组织、街道、妇联、基层派出机构等全方位的调解网络,定期参加基层组织例会汇报工作、指导调解,派出法制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小学等开展法律宣传讲座,化解了大量纠纷,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