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开展“审判进农村”活动
作者:王帅 韩磊 发布时间:2007-05-25 浏览次数:1689
本网徐州讯: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近日,沛县法院开展了“便民下乡,审务进村”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把法律宣传到田间地头,法院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精心准备案件。分管院长、庭长定期对收案进行梳理,根据各乡镇不同时期的民事、经济纠纷状况,选择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村开庭,做到选好案、开好庭、早到位,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切实提高巡回审判的质量与效果。针对农村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强的特点,在庭审中依法行使释明权,使农民知晓其诉讼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引导其正确从事诉讼活动;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要将庭审与法治宣传、司法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通过以案释法,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通过巡回审判,进一步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以具体的案例现场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充分利用基层组织了解民意、贴近民情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检查,确保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建立进村开庭审理情况台帐,定期分析、总结进展情况,并将进村开庭完成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