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通过开展将母亲精神融入司法实践教育活动,使法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案件的质量也显著提高,发回、改判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3个百分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在教育活动中要求,办案、执行法官要用母亲精神对待当事人,对当事人的所需、所求、所愿、所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范审执程序,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以母亲精神的博大和无私真诚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用母亲精神的公平和正义认真履行好肩负的职责。

为使这项教育活动发挥更大效应,该院要求所有处在一线的办案法官,要时刻用母亲精神激励自己,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决不能以权谋私。要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作为检验自己各项工作的尺度和标准,切实将母亲精神融入司法实践全过程。做到司法保民、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安民,真正从灵魂深处用伟大的母亲精神解决司法为民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多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该院推行的将母亲精神融入司法实践的教育活动,是构建和谐司法的有益探索,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了新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