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59上午,陈某夫妇诉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诉讼案在连云港中院2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席坐着不仅有律师,而且还有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该委员会主任。从今年5月起,该市两级法院审理“民告官”诉讼案件时将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平等”这一法治社会的核心要求,从而有利于从根源化解棘手的矛盾纠纷。

为了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为了妥善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今年119日,该市中院会同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和人事局联合出台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最主要依据之一就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行政执法错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就是达到这一目的最有力举措之一。该中院在去年确定灌南和赣榆法院为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5月起,全市各级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灌南县法院出台了《灌南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不重视,不积极出庭应诉,或者在法庭上不能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行政首长未出庭应诉,不能了解具体情况和败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原告某冰雨饮用纯净水厂诉某质监局行政处罚一案,该质监局局长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了庭审活动,同时也组织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该举措极大促动该局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受到相关群众的一致好评。该案的原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质监局局长出庭应诉,是对我们企业的充分尊重,我们相信法院的公正审判,我们会服判息诉;对于质监局今后的执法检查,我们一定会全力支持配合。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必须得到党委、人大的支持,以及政府机关的理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可以让老百姓觉得在诉讼过程中老百姓与行政机关是平等的,没有官与民之分,只有原告与被告之分,从而可以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本性解决。前文提供到的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出庭前,对于出庭应诉也曾经有过犹豫,主要是担心行政执法不规范,通过庭审而被判决败诉,显得没面子、丢人,后来这位负责人认识到这本身就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胜固不喜,败亦不耻,有利于促进矛盾的解决,该主任最终出庭应诉。